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高毅哲)记者从人社部获悉,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网络平台招聘类信息发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发布招聘信息应真实、合法,严禁以招聘信息为名非法引流。
《通知》要求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许可监管,并明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文字、图片、视频、直播等方式通过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发布招聘信息,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网络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发布等网络招聘服务,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各地组织辖区内网络平台加强招聘信息发布排查,对违法违规发布招聘信息的,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责成有关网络平台及时警示提醒、撤销删除、限制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
《通知》明确,网络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切实加强账号管理,防范虚假招聘信息误导求职者。包括:强化账号注册管理,对申请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实施账号登录实名制校验等;分类核验认证账号资质,对招聘服务类账号,区分经营性招聘服务、公共招聘服务、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等不同类型,加强资质核验认证,登记建档,每六个月至少核验一次;明示账号资质信息,网络平台设置“招聘服务类”标签,并在账号主页明示资质和认证信息。
《通知》还要求网络平台明确招聘信息格式标准,加强发布信息审查巡查,切实保障招聘信息真实、合法。一是发布招聘信息应包含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要素,应标注有效期限或及时更新。二是招聘服务类账号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不得以高薪、保录等噱头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假冒专家权威进行引流,不得以人力资源测评、就业指导咨询等名义变相发布招聘信息。三是转发招聘信息的,需严格标注信息来源。
《通知》强调,严禁以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假冒专家权威、进行夸大宣传等方式引流,欺骗、误导求职者签订“招转培”“培训贷”协议,参与传销、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网络平台应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强化对招聘服务类账号网络行为的规范,加强招聘信息发布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人社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网络招聘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等。此次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生态治理,规范网络招聘市场秩序,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050711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24
中国教育报刊社主办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Copyright@2000-2022 www.jyb.cn All Rights Reserved.